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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42章 送倭寇到西伯利亚种土豆 (第2/5页)

成桂杀君篡位,有一点大宋的元素,而朝鲜还有太多的大明元素,中和了大宋的武德不够充沛的问题,但李昖在任这段时间,朝鲜重文轻武的厉害,变成了这般废物。

除了大宋、大明元素之外,朝鲜最多的就是大元元素,即四等人制度。

朝鲜有四等人,两班、中人、常民、贱民。

第一等人自然是文武两班,文武两班是有世袭田土的,科田和功臣田,是实土分封。

朝鲜虽然有科举,但两班弟子是通过训民正音进行汉彦分流,完全把持科举,再通过姻亲、恩荫实质上保证了两班的世袭罔替。

通过‘庶孽禁锢法’,保证两班弟子手中的权力不会被同族分流,朝鲜的国王试图进行朝鲜推恩令,但最终没能成功,这庶孽禁锢法,防的就是推恩。

庶孽禁锢法是朝鲜典型的从母法风俗,就是母亲尊贵则孩子尊贵,母亲卑贱,则孩子卑贱,有点像后世的嫡庶神教,妻子生的儿子,是嫡,妾室生的儿子是庶子,而外室生的是孽,非正妻所出为庶孽。

庶孽禁锢,就是庶子、孽子严厉禁止继承两班官位,只有嫡出可以继承。

之所以会有庶孽禁锢法这种法条,完全是因为两班弟子,需要姻亲来保证文武两班的世袭罔替,娘家势力大,怎么可能让你庶孽拿到官位。

而庶孽构成了朝鲜第二等人,中人,不继承官位,没有两班待遇,只能从事通事、医官、吏员等,随着时间的流逝,中人完完全全占据了富商巨贾、乡贤缙绅、吏员这个阶级。

两班弟子,嫡子牢牢掌控权力,而放出去的庶子、孽子,就开始靠着吏员的身份,不断篡夺社会资源。

大明除非四十岁无子,否则不得纳妾,这是大明律的明确规定,这种规定造成了大明实际上不承认妾生子、外室子的合法身份,他们回家只能以义子的身份存在,和家丁们一个待遇,都是义子。

但朝鲜是非常明确的一妻多妾,妻妾分明制度,导致了大量的妾室子,可以堂而皇之的以家族的名义活动。

两班弟子、中人,不断地进行圈占、兼并,掌握了朝鲜绝大多数的生产资料,导致大量的常民,因为失去土地,只能向贱民滑落。

而花郎这个特殊的群体,就是两班弟子、中人豢养的走狗鹰犬。

成均馆类似于大明的国子监,是朝鲜最高学府,其弟子也多是两班弟子,只有少数特别有天赋的人才会被收入其中。

所以,在大明皇帝、朝堂明公看来,朝鲜阻碍废除《训民正音》的士大夫,就不是人。

这也是张居正担心的地方,朝鲜废王李昖只要还在义州,就有蹦跶的机会,这些两班弟子们决计不会善罢甘休,任由大明剥夺他们的统治地位。

而朱翊钧给出的办法很简单,开除人籍,杀!

朝鲜不是所谓的小中华,他真的不配。

因为从政治制度上去看,朝鲜是典型的分封封建制度,而大明的主体制度是郡县制,稍微有点分封制,比如云南黔国公府、吕宋泗水侯府、旧港鹰扬侯府,哪怕这稍微一点的分封制,名义上,仍然是郡县制。

别说武勋,连大明的王爷们都没有实土分封,而大明的文官主要来源于科举,像张居正这种腿上泥都没洗干净的军户出身,占据了超过三成,万历十四年已经达到了四成。

“臣有本启奏。”户部尚书王国光站了出来,俯首说道:“韩非子有云:凡治天下,必因人情,法非从天下、非从地出,发于人间,合乎人心而已。陛下,臣请命修税法,建法立制著书定律,审治刑赏必明经纪;陈义设法断事以理。”

“善,成国公朱应桢为监修官,王次辅为总裁、陆侍郎为副总裁,编修税法,附大明会典。”朱翊钧点头认可了户部所请。

大明税法本身就有点乱,有点乱的同时,再加上松江府、浙江的一条鞭法推行,就显得更乱,而且没有成文法,很多事情,地方衙门都是随心所欲,随意而为,因为法无禁止即可为。

大明需要一部符合现在世势的税法,来明确税目、确定市舶司督饷馆实物抽分、利得税、稽税有司职能、海外总督府、开拓之地税法等等,这本成文法典,是万历维新大思辩的结果,修起来肯定很难,但修出来,对大明有极大的指导意义。

对于税法修订,大明文武官员、势要豪右、乡贤缙绅,都是双脚双腿赞同!

隶属于南北镇抚司的稽税院,是缇骑稽税,权力大到地方衙门,根本无法抗衡,陛下对稽税事极为上心,事必躬亲的询问,缇骑不敢作恶,也不管那么多事,只管稽税,要不然,这稽税院早就闹的怨声载道了。

现在陛下肯管、愿意管、管得住,那要是陛下不想管了,或者烦了,直接放开稽税院的缰绳,会变成什么样?

而且这稽税院规模不断扩大,完全指望皇帝英明,就实在太为难陛下了,所以一套行之有效能够约束稽税院的成文法,就非常有必要了。

法家从来不是要把皇权关在笼子里,法家更强调帝王独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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